我昨天刚刚打开今日头条,就看见这样一个话题——“两干部奸淫12岁女孩儿双双获刑”。看到这样的消息,我感到特别震惊,难道现在还会有这种事?
这让我突然想起来,我们村里不久前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况!同样是12岁,一个刚毕业的小女生被性侵,发生这样的事情,到底要不要说出来?
一, 案例回顾
这个小女孩,名叫小蓉,她爸爸很早就因病去世了,母亲一个人带着她生活得很艰辛,养家糊口而且要供她上学,小蓉10岁时,母亲认识了刘拓,两人一直保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,觉得他是自己半辈子陪伴终身的人。
后来过了2年,母亲才给小蓉说明了情况。并且说,她们母女俩现在住的房子,大部分的钱都是这个准继父刘拓出的。
因为靠她自己那点微薄的工资,根本住不起这么好的房子。
母亲说,刘拓出钱给她们母女住好房子,自己却在简陋的办公室凑合着,实在不忍心。
于是,后来就搬进了她们家,小蓉的噩梦也开始了。
这个刘拓对她们母女很好,虽然工作忙,偶尔还是下厨给她们做饭,工资卡给母亲,零花钱给这个小蓉花,还自掏腰包,给女孩买了几千块钱的智能手机,让她平时查资料使用,小蓉心里多了一丝温暖。渐渐地不再排斥这个男人。
有一次,小蓉不会做作业,刘拓就帮忙给辅导,很是细心,她各科的成绩也比较了解,时常给她补课,小蓉的学习成绩也是略有提高。
母亲把这一切看在眼里,心里很是安慰,终于多了一个人对自己的女儿好的人,暗自发誓,以后和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,一起把自己的女儿带大,考上高中,他们就结婚。
谁曾想,好景不长,这个所谓的“好男人”,根本就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人。
后来有一天,刘拓趁着小蓉母亲出门买菜的功夫,忽悠这个傻孩子,把女孩紧紧的,抱住说,脸挨着小蓉的脸,说到“叔叔好喜欢你,以后你好好学习,叔叔给你买很多漂亮衣服,还有你喜欢的东西”
也许这个女孩许久没有父爱的关心,突然间觉得很温暖,就像她去世的爸爸一样,这次的拥抱,让女孩慢慢接受这个眼前的即将成为自己“爸爸”的男人。
后来第二次,刘拓又是趁着小蓉母亲出门,打着给她辅导作业的旗号,越坐越近,后来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,行猥亵之事。
这小蓉当时大脑一片空白,就是害怕,使劲地哭,刘拓告诉她说,如果告诉大人,就以后见小蓉一次打一次,把她和妈妈都赶出去,不能继续住在这样的房子里,她们就要再次回到廉价的出租屋,夏天热死,冬天冷死!
刘拓说完,就离开了这个房子,留下小蓉一个人在家里。
对于一个衣冠禽兽来说,这种小绵羊一样软弱可欺的小女孩,就是他们的最爱啊,不用付出任何代价,就能为所欲为。
其实也不是没有代价,他是出了钱的,她们住的房子,大头是他出的,小蓉的妈妈拿着他的工资卡,还有小蓉几千块的手机。
所以他才这么理直气壮啊,就算反抗,他也会说:你们住我的,吃我的,我有点要求怎么了?
后来没过几天,这个小蓉越来越怕,在学校里魂不守舍,结果回到家中,喝了半瓶子安眠药,随即睡去。她的妈妈到了上学时间,怎么都叫不醒她,睡的迷迷糊糊,把她的妈妈吓坏了,赶紧送往医院抢救,药物中毒,小蓉的命是捡回来了。
可是由于年龄关系,药劲大,小女孩终日目瞪口呆,医院给的诊断证明上写的很清楚,“麻醉药品造成的伤害不可逆,后随诊!”
等到小蓉清醒之后,女孩妈妈问她到底是发生了什么,让她这样做?在妈妈的再三逼问下,小蓉才说出了实情,当时就是太害怕了,然后到学校,又怕同学和老师笑话,随即就吃了安眠药。
小蓉把后来的事给妈妈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,这位母亲听过之后跪地大哭,没想到自己害了孩子,果断报警。
二,这起案例中,刘拓的行为是否犯法?
刘拓对没有抵抗能力的小女孩(小蓉)实施犯罪,其行为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案中,尤其是小蓉未成年人,应当重罚。
鉴于刘拓认罪态度较好,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。这个人面兽心的刘拓,得到了应有的制裁。 此案的调查非常顺利!
这个小蓉就是当时太害怕了,怕任何人发现,把事情发生当天的内裤放在自己衣柜的一个角落里,也就是刚好这个动作,刚好也帮助了她,给公安机关破案留下有利证据,顺利讲坏人绳之以法!
对于一个12岁的女孩而言,花一样的年龄,所有的幸福都会在这个年纪里伴随左右。可是她却遇到了这样的坏人!
三,12岁的女孩被性侵了,到底应该怎么办?要不要说出来?
1,不要激怒施暴者,安全才是第一位,留下有利的证据。这样说或许有些离谱,对于一个未经男女之事,才12岁的孩子而言,有些过分了。然后仔细想来,任何过激的举动,在双方实力不对等的情况下,都会成为进一步激怒对方的筹码。最终只会陷入万丈深渊。
2,一定要告诉妈妈!这是最好的做法。悄悄告诉妈妈,尽可能找准一切时机收集有利证据,最终成功给予对方致命一击。妈妈是最爱自己的人!
3,忍气吞声不代表懦弱,这只是为了更好地积蓄力量保护自己,合适的机会一定要寻求大人帮助。
四,女孩子该如何避免被性侵?
1、平时养成独立自主,明辨是非的能力。多看有关安全教育的书籍,学习是很重要的!
2、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东西,需要什么可以告诉家长,而不是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东西,卑劣的侵犯都是从最开始的一颗糖、一支笔开始的!
3,不可贪心,要相信家庭可以给予,一旦接受了陌生人的东西,戒备防线就会坍塌,给坏人可乘之机!
4,不要给除父母外的异性,单独相处的机会,尤其是家里或者熟人的家里或者密闭的空间里,可以选择对外的营业场所,例如快餐店等人多的地方!
写在最后:
对于女孩子而言,不要随意和任何异性单独相处,尤其是触碰自己身体等等行为动作。
没有人知道,慈善的表像后边隐藏的是什么 女孩子要想保护自己,免受侵犯,最重要还是得靠自己。多去学习,多去了解!
您觉得小蓉这样的事情发生后,她应该怎么做合适的呢?